关键词 |
市环保设备安装及验收,市环保设备安装及验收,市环保设备安装及验收,市环保设备安装及验收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报告能力的,可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行为负责,可通过合同明确受委托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的义务并监督其依约履行。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需配套建设在线监控设施的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的。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根据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100万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20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责令关闭。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20万元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主营行业:环境监测 |
公司主营:废气废水,噪声污染,土壤,环评验收检测--> |
主营地区:盐城 各县市区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3-09-23 |
员工人数:51 - 10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11 - 5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13-09-23 至 2033-09-22 |
最近年检时间:2019年 |
登记机关: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客户群:服装厂 印刷厂 造纸厂 生产制造型企业 |
年营业额:人民币 700 万元/年 - 1000 万元/年 |
年出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进口额: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盐城中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专业从事环境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注册成立,已获得国家CMA计量认证,是目前江苏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方综合性检测服务机构,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公司目前主要检测项目包括:废水、废气、噪声检测;土壤、污泥、固体废物检测;地下水、饮用水检测;环保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评价检测、环境本底值调查、生态调查、环保体系咨询。是一家专业从事环评检测 、三同时检测、设备验收、达标排放检测、土壤、地下水等检测的第三方检测公司 |
是否提供OEM:否 |
质量控制:第三方 |
公司邮编:224000 |
公司电话:0515-88831078 |
公司传真:0515-88831078 |